兩大指引的交集
2017年美國與2018年歐洲高血壓指引,所處理的問題其實非常類似
- 正常偏高的血壓,要不要治療?
- 血壓治療最低可以降到多少?
血壓140/90以上的治療觀念在過去都已經確立,
比這更低的血壓是否治療還需要討論
這個爭議性的血壓區間,
美國稱為stage 1高血壓(130/80~140/90),
歐洲稱為正常偏高血壓(130/85~140/90)
文獻回顧同樣都證明了,
高心血管風險患者在此一區間,用藥治療血壓都有額外好處
美國所謂的高風險,是已有心血管疾病,或ASCVD 10年風險10%以上
歐洲所謂的高風險,也是有心血管疾病,特別是冠狀動脈心臟病
其他族群就維持140/90開始藥物治療(美國包含中風後的病人)
歐洲還認為80歲以上,160/90以上再治療就可以
一開始就以兩種藥合併治療已成普遍建議
可以從單方開始的反而是少數:
- 美國就是130/80~140/90的高風險族群
- 歐洲放寬到SBP<150,或80歲以上老年人,先從單方開始就好
控制目標
治療目標上,美國和歐洲都覺得130/80比較理想
但是關於怎麼證明這一點,歐洲比美國指引做了更好的論證
而且歐洲有提出治療目標的例外:
- 65歲以上的老年人,慢性腎臟病,還是維持140/80的較高目標
- 如果一般患者不能耐受低於收縮壓130以下的血壓,可以放寬至140/80
且也不建議血壓控制到過低,不能低於120/70
台灣並沒有比較差
2015年就提出新高血壓指引的台灣,所秉持的觀念也相仿
加上2017年更新版的指引,所得到的結論如下:
- 冠狀動脈心臟病
- 糖尿病
- 慢性腎病合併蛋白尿
- 以抗凝血劑治療預防中風
以上四大病皆130/80開始治療,控制到130/80
其餘都是140/90開始,控制到140/90
因此,高風險族群以130/80為目標,已是各界的共識
只是各界定義高風險的方式有些不同而已,以上四大病就是台灣認為的高風險
結論
美國與歐洲指引的主要爭議點在於,正常偏高血壓的藥物治療條件
高心血管風險族群提早用藥降血壓,確實有額外好處
只是各地定義高風險的方式不盡相同
歐美皆認為理想的血壓控制目標為130/80,
不過歐洲認為血壓的治療目標應以120/70為下限